我想捐卵

我想捐卵

當護士把初生嬰兒報給產台上的媽媽及產台邊的爸爸看時,他們的眼神充滿了真摯的歡愉,他們的人生開始被賦與新的意義!接生了幾千個寶寶,每一次還是帶給我相當的感受與回饋,我希望每一個新生命都是美好的奇蹟~
請幫忙不孕的夫婦!捐卵助人, 妳也會得到應有的補償, 這些錢不是用來買妳的卵子, 只是對妳的愛心及時間的一點表示想捐卵請來信 jogivf.e735d@m.evernote.com請記得留聯絡方式, 手機, 姓名, 生日, 電郵, .....

國健局版〔精卵徵募訊息範本〕

精卵徵募訊息範本
想要擁有一個孩子是許多不孕症夫妻遙遠的夢想,部分不孕夫妻必須藉由他人的捐贈才能完成這個夢想;對捐贈者而言,精卵捐贈也是人生重要的決定;若您有意幫助不孕夫妻實現生育的夢想,請先參閱下列資訊!

一、捐贈者條件:
捐卵者 捐精者
20歲以上,未滿40歲 20歲以上,未滿50歲
未曾捐贈,或曾捐贈而未有活產且未有儲存。 未曾捐贈,或曾捐贈而未有活產且未有儲存
經依規定實施檢查及評估結果,適合捐贈 經依規定實施檢查及評估結果,適合捐贈
以無償方式捐贈 以無償方式捐贈
*考量捐贈人於捐贈過程必須接受相關檢查、醫療等措施,因此受術夫妻在主管機關所定金額或價額內,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或營養品予捐贈人,或負擔其必要之檢查、醫療、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。

二、捐贈者法律權益
(一) 醫療機構依人工生殖法第13條應提供捐贈者的種族、膚色及血型資料供受術夫妻參考,其他捐贈人個資則不會提供。
(二) 依人工生殖法第19條規定,生殖細胞經捐贈後,捐贈人不得請求返還。但捐贈人捐贈後,經醫師診斷或證明有生育功能障礙者,得請求返還未經銷毀之生殖細胞。
(三) 生殖細胞捐贈人及人工生殖子女間,依人工生殖法規定不存在任何法律關係,不會產生人工生殖子女要求捐贈者強制認領之情形。

國民健康署修改及發布日: 2017/3/10

1. 依人工生殖法規定,精卵捐贈係以無償方式捐贈。在捐贈前,需由人工生殖機構向捐贈者說明相關風險及權利義務,讓捐贈者獲得充分資訊後再做決定是否捐贈,並取得其瞭解及書面同意。生殖細胞捐贈者須符合男性20歲以上,未滿50歲;女性20歲以上,未滿40歲,經健康檢查評估結果適合捐贈;未曾捐贈或曾捐贈而未活產且未儲存等條件。只要捐贈曾有活產就不能再捐贈,而非無限制的捐贈。
2. 在捐贈精卵之營養費係依受術夫妻得負擔捐贈人費用上限公告規定,受術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予捐贈人,或負擔其必要之檢查、醫療、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之金額,完成捐精程序至多不得超過8千元,完成捐卵程序,得支予9萬9千元。惟捐卵過程有需使用排卵針劑和藥物、取卵手術與麻醉的風險。

江婦產科診所 國健局版


資料來源: 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127&pid=7140   (最新資訊請依據國健局發佈為主)
若您願意成為捐贈者,請來電(03-5353532轉試管嬰兒實驗室)與我們連絡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