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捐卵

我想捐卵

当护士把初生婴儿报给产台上的妈妈及产台边的爸爸看时,他们的眼神充满了真挚的欢愉,他们的人生开始被赋与新的意义!接生了几千个宝宝,每一次还是带给我相当的感受与回馈,我希望每一个新生命都是美好的奇迹~
请帮忙不孕的夫妇!捐卵助人,妳也会得到应有的补偿,这些钱不是用来买妳的卵子,只是对妳的爱心及时间的一点表示想捐卵请来信jogivf.e735d@m.evernote.com请记得留联络方式,手机,姓名,生日,电邮, .....

国健局版〔精卵征募讯息范本〕

精卵征募讯息范本
想要拥有一个孩子是许多不孕症夫妻遥远的梦想,部分不孕夫妻必须藉由他人的捐赠才能完成这个梦想;对捐赠者而言,精卵捐赠也是人生重要的决定;若您有意帮助不孕夫妻实现生育的梦想,请先参阅下列资讯!

一、捐赠者条件:
捐卵者 捐精者
20岁以上,未满40岁 20岁以上,未满50岁
未曾捐赠,或曾捐赠而未有活产且未有储存。 未曾捐赠,或曾捐赠而未有活产且未有储存
经依规定实施检查及评估结果,适合捐赠 经依规定实施检查及评估结果,适合捐赠
以无偿方式捐赠 以无偿方式捐赠
*考量捐赠人于捐赠过程必须接受相关检查、医疗等措施,因此受术夫妻在主管机关所定金额或价额内,得委请人工生殖机构提供营养费或营养品予捐赠人,或负担其必要之检查、医疗、工时损失及交通费用。

二、捐赠者法律权益
(一)医疗机构依人工生殖法第13条应提供捐赠者的种族、肤色及血型资料供受术夫妻参考,其他捐赠人个资则不会提供。
(二)依人工生殖法第19条规定,生殖细胞经捐赠后,捐赠人不得请求返还。但捐赠人捐赠后,经医师诊断或证明有生育功能障碍者,得请求返还未经销毁之生殖细胞。
(三)生殖细胞捐赠人及人工生殖子女间,依人工生殖法规定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,不会产生人工生殖子女要求捐赠者强制认领之情形。

国民健康署修改及发布日: 2017/3/10

1. 依人工生殖法规定,精卵捐赠系以无偿方式捐赠。在捐赠前,需由人工生殖机构向捐赠者说明相关风险及权利义务,让捐赠者获得充分资讯后再做决定是否捐赠,并取得其了解及书面同意。生殖细胞捐赠者须符合男性20岁以上,未满50岁;女性20岁以上,未满40岁,经健康检查评估结果适合捐赠;未曾捐赠或曾捐赠而未活产且未储存等条件。只要捐赠曾有活产就不能再捐赠,而非无限制的捐赠。
2. 在捐赠精卵之营养费系依受术夫妻得负担捐赠人费用上限公告规定,受术夫妻得委请人工生殖机构提供营养费予捐赠人,或负担其必要之检查、医疗、工时损失及交通费用之金额,完成捐精程序至多不得超过8千元,完成捐卵程序,得支予9万9千元。惟捐卵过程有需使用排卵针剂和药物、取卵手术与麻醉的风险。

江妇产科诊所 国健局版


资料来源: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127&pid=7140    (最新资讯请依据国健局发布为主)
若您愿意成为捐赠者,请来电(03-5353532转试管婴儿实验室)与我们连络!